巴黎蒙田大道迪奧總部唯一一間對外營業的迪奧套房

今年春節在法國旅遊期間,臨時受邀參觀巴黎蒙田大道迪奧總部唯一一間對外營業的迪奧套房,由於謝絕拍照,只能以文字分享。 一晚要價兩萬歐元的迪奧套房,隨著蒙田大道旗艦店一起重新裝修,其前身就是Dior先生使用的空間。套房入住者可享有迪奧蒙田旗艦店打烊之後的包館shopping。在巴黎時裝周期間還可獲得貴賓邀請卡,參加迪奧時裝秀(房價一晚2.5萬歐元)。

套房內的家居飾品用品,甚至連啞鈴都是一系列迪奧精品,專屬管家服務當然不可少,如果需要呼朋引伴一起來體驗迪奧文化,也可以安排在迪奧總部的小活動廳舉辦12人的餐宴。 Dior先生(1905-1957)雖然年僅52歲就離世,但以高級訂製服起家的迪奧,在後續幾位設計師的傳承下,仍然保有品牌魅力,其中當以聖羅蘭最具代表。

在2017年LVMH收購Dior後,更是將Dior品牌推向高峰。不得不佩服LVMH阿諾先生對於品牌的包裝及再造能力。Fendi、Givenchy 、Celine 等等在LVMH收購後幾乎都獲得品牌復興。 而Dior近幾年似乎也跟隨愛馬仕的腳步,將商品擴張至珠寶、家居用品,不再只是侷限在香氛、服裝、皮件領域,其野心可見一斑。 

圖&文:執行長 Jerry Fan

巴黎蒙田大道30號總店,始建於1865年,前身是Hotel Particulier,1946年Dior先生在此開創品牌事業,作為迪奧的起家宅。其建築仍是巴黎特有的奧斯曼風格。

蒙田總店精緻的櫥窗佈置。精品品牌的裝修佈置風格都是全球統一化。蒙田總店有許多專門限定的商品。

1957年Dior先生要出門至義大利旅遊,留下最後的身影。他在義大利旅遊期間因心臟病發逝世。

這個就是上述照片中,搬行李出門的那扇門。是迪奧先生工作室主要出入口。

電梯門片以手繪的形式呈現另類的趣味性。(上圖)

執行長在Dior總部留影,優雅的空間。

La Galeries Dior 迪奧藝廊外的排隊人龍。 因為在蒙田總店做了適當的消費貢獻,因此得以有機會體驗Dior套房,及免排進入藝廊參觀。

藝廊入口處。

在藝廊的挑高迴旋梯間,以3D列印的技術將迪奧所以過去的商品重新呈現,只是顏色以漸層手法表現。

3D列印的商品擺飾。

與其說是迪奧藝廊,其展示內容更像是品牌博物館。

過去所生產的高級訂製禮服,皆成為展示重點。

這一區有六位不同時期負責設計的設計師代表作品。

迪奧先生的工作桌。

所有報導過迪奧的雜誌書牆。

歡迎「追蹤」、「分享」、按讚。

返回頂端

個人資料告知暨使用同意書

京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「本公司」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下稱「個資法」),向 台端告知以下事項:

一、蒐集目的
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,為了提供您登錄網站、索取資料、訂閱資訊、反應意見、進行各種諮詢(新屋銷售、品牌介紹、產品說明)等服務;或為了與您聯繫、行銷(包括但不限於廣告及各項商品、活動、促銷、優惠訊息之通知等)、執行消費者及客戶管理分析、執行各種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業務範圍內之必要行為,對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及國際傳輸。
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
本公司向您蒐集的個人資料,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」,包含但不限於識別類、特徵類、社會情況、財務細節、商業資訊或其他等類別,例如姓名、行動電話、住家、辦公室電話號碼、E-mail、地址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。
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或方式
對象:京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機構相關企業(包括恩睿開發股份有限公司、聯京開發股份有限公司、京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)、其他與本公司及合作夥伴有業務往來之機構、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、其他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接收者。
地區:前開對象所在地及國際傳輸所涉地點,包含但不限於中華民國。
期間:個人資料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、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、本公司及合作夥伴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。
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,包括但不限於以書面、電話、簡訊、傳真、電子郵件、網際網路、紙本或其他基於蒐集目的且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,對您提供的個人資料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
四、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,您得就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
本公司及合作夥伴對您的個人資料,將採行妥適安全之措施加以保護。您可隨時透過本公司官方網站揭露之通訊方式,就您提供的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:(1)請求查詢或閱覽;(2)製給複製本;(3)請求補充或更正;(4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